今日偶遇一則微博,言其室友虐貓,轉發已過十萬。其文指名道姓,又向其室友之公司與學校控訴,望學校與公司對其室友作出應有的裁決。聲援者雲集,大約是能如意了。
而我卻擔心起室友來,恐怕其會有輕生之意。希望她能堅強一點,渡過此次難關,待事件平息後還能過上正常的生活。
我這裡也不願列出原始出處,算是保護一下二位當事人。也許是一廂情願,搜一搜便可以找到的,甚至都不需要「人肉」一下。
我亦曾感嘆於互聯網之偉大,樂見社交網絡的興起。那時我們一起見證社交網絡的力量一度左右過政府的政策,恍惚間便生出了幻覺,以為公權力終於有了束縛。
萬不料網絡最終成了威逼個人的利器。公權力?那是我無法理解的力量,畢竟年輕,畢竟單純。便是前年,我亦嘗言:
確實駭人聽聞,我單知道可以在網上批評某一類人的,譬如中國的某類老人家。又或是怒斥強權,一邊健身一邊控訴幾個委員書記之類。此番號召眾人去人肉一個平民女子,還是第一次見。
確實是我孤陋寡聞,大約網絡暴力已經是一種常態了。此番卻不必號召眾人去人肉了,姓名學校公司與照片齊全。倘使是正經的媒體,人物會化名,照片會打碼,我們知道發生了這樣的事,輿論可以去批評虐貓的行為,當事人能得到教訓而不必生活於恐懼之中。
社交網絡的力量很可怕,雖然還沒有公權力可怕,個人在其面前是如此的渺小,如何使用他,這是一件值得思考的事。我們縱然無法利用他做正確的事,亦當謹慎用其作惡。
我不想分辨室友算不算是在虐貓,貓很可愛,但這不是我們支持網絡暴力的理由。